借书证管理

借书证的保管和补换

1. 读者对借书证要妥善保管,不应随意置放。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到网上挂失或总服务台挂失,并及时还清所借图书,挂失前的一切借书记录由持证者负责。若补办新证,须缴纳10元工本费,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取新证,新证办理完成后旧证即自动作废。

2. 各类押金一律到办理退证手续时退还。退还押金须凭借书证和保存完好、没有涂改的押金收据才能予以办理。

3. 校友卡补证:校友一旦发现丢失校友卡需及时挂失,补办需重新到所在院系申请办理校友卡。

4. 校友卡退押金:须还清所借图书,将校友卡借、还图书功能关闭,凭押金收据填写领款凭证,由馆长和经办人批准后到财务处退还押金。

借书证的使用

1. 借书证是读者进入本馆及在馆内借阅文献的凭证。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,按相关规定使用,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。为方便验证,当工作人员无法确定借书证是否为读者本人持有时,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出示本人其他有效证件并更换近照。

2.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如果转借他人,一经发现双方均扣证1个月;偷窃或拾取他人借书证,并借出书刊者,将吊销其本人借书证并按偷书论处。

3. 读者离校时(包括毕业离校、工作调动、休学、退学、出国、进修结业等)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,解决好遗留问题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4. 借书证应于有效期内使用,过期即行失效。

5. 校友卡只供本人使用,严禁以任何方式将本人校友卡提供给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将取消校友卡借、还图书的权力。校友拒还所借图书,除没收押金,注销及取消再办理校友卡借、还图书的权力外,我馆将保留进一步追查的权力。